时间: 2025-05-01 00:46:25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00:46:25
1.教导和告诫:~部下;一种处分措施,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或有错误的人进行公开的批评教育。
1. 【训】 - (形声。从言,川声。本义:教育,教导)。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训,说教也。 、 《书·顾命》-大训。 、 《左传·文公六年》-告之训典。 、 《国语·晋语》。注:“教也。”-是为明训。 、 《左传·闵公二年》-务材训农,通商惠工。 、 张溥《五人墓碑记》-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 、 宋·司马光《训俭示康》-训俭示康。 【组词】 训蒙、 训蒙教授、 训人、 训章
2. 【诫】 - (形声。从言,戒声。本义:告诫,警告)。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誡,敕也。 、 《汉书》-前车覆,后车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