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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词人。字幼安,号稼轩,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早年参加抗金义军,失败后到南方。历任建康府通判,湖北、江西安抚使,湖南转运副使,致力于富国强兵,因而受朝廷猜忌免官,隐居江西上饶十多年。晚年因韩b12ck兄髡疟狈ィ一度被起用,不久病故。为豪放派词的代表作家。有《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等名篇。有《稼轩长短句》。
1.
【辛】
(象形。据甲骨文,像古代刑刀。本义:大罪)。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段注:“辛痛泣出,罪人之象。凡辠(罪)、宰、辜、辭皆从辛者由此。”-辛,大罪也。 、 《白虎通》-辛所以煞伤之也。 、 《清史稿》-[隆科多] 凡四十一款,当斩,妻子入辛者库,财产入官。
2.
【弃】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扔掉;抛弃)。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段注:“弃者,不孝子人所弃也。”-弃,捐也。 、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天之弃商也久矣。 、 王粲《七哀》-抛子弃草间。 、 苏洵《六国论》-举以予人,如弃草芥。 、 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敌弃炮仓皇遁。 、 清·袁枚《黄生借书说》-子孙弃者。 、 清·周容《芋老人传》-弃其妇。 、 《广东军务记》-弃甲投戈。 、
3.
【疾】
(会意。甲骨文字形,从大(人),从矢,字形象人腋下中箭。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矢能伤人,矢之去甚速,故从矢会意。”本义:受兵伤。泛指疾病)。
轻微的叫疾。
【引证】
《说文》。段注:“析言之则病为疾加,浑言之则疾亦病也。”-疾,病也。 、 《韩非子·喻老》-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 、 《论语·雍也》-伯牛有疾,子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