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2 06:06:35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2 06:06:35
“法不阿贵”是一个汉语成语,字面意思是法律不偏袒权贵。基本含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个人的地位、财富或权力而有所偏颇。这个成语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反对特权和腐败。
在文学作品中,“法不阿贵”常用来强调正义和法律的严肃性,如在历史小说或法律题材的作品中。在口语中,人们可能用这个成语来批评某些不公正的现象或表达对法律公正的期望。在专业领域,特别是在法律和政治学中,这个成语被用来讨论法律的平等原则和法治精神。
“法不阿贵”源自**古代的法律思想,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不偏不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成语被广泛应用于各种语境,成为表达法律公正性的常用词汇。
在**传统文化中,“法不阿贵”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仁政”和“法治”理念。在现代社会,这个成语被用来批判特权阶层的不公正行为,倡导社会公平和正义。
这个成语给人以正义感和公平感,让人联想到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它激发了对法律公正性的信任和对不公正现象的反感。
在日常生活中,我曾听到一位法官在公开演讲中提到“法不阿贵”,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这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在诗歌中,可以将“法不阿贵”融入对正义的赞美:
法律如剑,不阿贵, 正义之光,照四方。 人人平等,心所向, 法治之国,梦飞扬。
想象一幅画面:一位法官在庄严的法庭上宣读判决,背景是正义女神的雕像,手持天平和剑,象征着“法不阿贵”的精神。
在西方文化中,类似的观念可以用“Equality before the law”来表达,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不阿贵”是一个深刻反映法律公正性的成语,它在不同的语境和文化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学*和使用这个成语,我更加理解了法律的普遍价值和它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做到~可能会遇到种种习惯势力的阻挠,因此,我们一定执法守法,坚决顶住歪风邪气的侵袭。
1.
【法】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同基本义。
【引证】
《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 、 《易·蒙》-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 《书·吕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 《盐铁论·诏圣》-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 、 《管子·心术》-杀戮禁诛谓之法。 、 《大戴礼记》-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 《史记·陈涉世家》-失期,法当斩。 、 《吕氏春秋·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
2.
【不】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引证】
《韩非子·喻老》-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 《战国策·赵策》-老妇不闻也。 、 唐·杜甫《兵车行》-被驱不异犬与鸡。 、 明·魏禧《大铁椎传》-后遂不复至。
【组词】
不会、 不大、 不一定、 不古、 不勾、 不才、 不才之事
3. 【阿】
4.
【贵】
(形声。小篆字形,从贝,臾(guì)声。从“贝”,表示与钱物有关。本义:物价高,与“贱”相对)。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贵,物不贱也。 、 《国语·晋语》-贵货而贱土。 、 《老子》-不贵难得之货。 、 《左传·昭公三年》-国之诸市,屦贱踊贵。 、 《汉书·食货志上》-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
【组词】
春雨贵如油;昂贵、 贵腾、 贵踊、 贵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