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2 03:01:04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2 03:01:04
1.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科考一二等﹐及三等小省前五名﹑大省前十名准送乡试外﹐其馀因故未考者﹐及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经科考者﹐均由学政考试﹐名为"録科"。经录科录取者即可参加乡试。
1. 【録】
2. 【科】 - (会意。从禾,从斗。“斗”的意思是“量”。合起来指衡量、分别谷子的等级品类。本义:品类,等级)。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科,程也。 、 《论语·八佾》-为力不同科。 、 《论衡·幸偶》-与此同科。 、 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巧曹》-君歌且休听我歌,我歌今与君殊科。 【组词】 科品、 科荣、 科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