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30 12:36:26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12:36:26
1.停止社祭。《三国志.魏志.王修传》"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后用为对别人丧母表示哀悼之典。
1. 【罢】
2. 【社】 - (会意。从示从土。土亦声。社土同字。本义:土地神)。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社,地主也。 、 《春秋传》-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 、 《论衡·顺鼓》-社,土也。 、 《诗·小雅·甫田》。传:“社,后土也。”-以社以方。 、 《礼记·月令·仲春》。注:“社,后土也。”-命民社。 、 《荀子·礼论》。注:“社,土神。”-故社,祭社也。 、 《国语·鲁语上》。注:“社,后土之神也。”-故祀以为社。 、 《白虎通·社稷》-不谓之“土”何?封土为社,故变名谓之“社”,利于众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