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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01:42:23
谓同职官员连名裁决。
1.
【连】
(会意。从辵(chuò),从车。本义:人拉的车)。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段注:“连即古文輦也。-連,负车也。 、 《周礼·故书巾车》-连车组輓。 、 《周礼·乡师》-与其輂连。 、 《管者·海王》-行服连轺辇者。 、 《庄子·让王》。郑君、房君、司马君皆云:“读为辇。”-民相连而从之。 、 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太后]曰:‘老妇持连而瞏(還)。’
2.
【判】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判,分也。 、 《诗·周颂·访落》-继犹判涣。 、 《左传·庄公三年》-纪于是乎判。 、 《国语·周语中》-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 、 柳宗元《封建论》-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
【组词】
判割、 判妻、 判散、 判礼、 判迹、 判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