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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三品以上官公服为紫色,五品以上官为绯色,官位不及而有大功,或为皇帝所宠爱者,特加赐紫或赐绯,以示尊宠。
1.
【赐】
(形声。从贝,易声。从“贝”,表示与钱财有关。本义:赏赐)。
给予;上给予下。
【引证】
《说文》-赐,予也。 、 《正字通》-上予下曰赐。 、 《礼记·曲礼》-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 、 《乐府诗集·木兰诗》-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 、 刘向《列女传·赵将括母》-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尽以与军吏、士大夫。 、 《左传》-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
【组词】
赐光、 赐环、 赐第、 赐田、 赐官
2.
【紫】
(形声。从糸(mì),此声。本义:紫色,蓝和红组成的颜色)。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紫,帛黑赤色也。 、 《论语》。孔注:“间色之好者。”-恶紫之夺朱也。 、 《礼记·玉藻》-玄冠紫緌。 、 《左传·哀公七年》-紫衣狐裘。 、 《论语》-红紫不以为亵服。 、 《乐府诗集·陌上桑》-紫绮为上襦。 、 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佩紫怀黄。 、 唐·李朝威《柳毅传》-披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