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7 23:56:1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7 23:56:13
谓阐明并坚持意见。
1.
【譬】
(形声。从言,辟声。本义:譬如,比喻)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譬,喻也。 、 《诗·小雅·小弁》-譬彼舟流。 、 《论语》-能近取譬。 、 《战国策·齐策》-臣窃为公譬可也。
【组词】
譬如、 譬犹、 譬况、 譬谕
晓谕,使人知晓。
【引证】
《后汉书》。注:“譬,晓谕也。”-又譬诸外戚。
【组词】
譬称、 譬类
2.
【执】
(右边是人,手被铐住。本义:拘捕;捉拿)。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执,捕罪人也。 、 《礼记·檀弓》。注:“拘也。”-而妻妾执。 、 《吕氏春秋·慎行》。注:“囚也。”-使执连尹。 、 《左传·僖公五年》-遂袭虞,灭之,执虞公。 、 清·全祖望《梅花岭记》-被执至南门。
【组词】
执命、 执讯、 执囚、 执问、 执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