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30 05:12:52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05:12:52
1.明代凡制敕有失﹐得封还执奏﹐内外章疏下,则由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科臣参驳称为"科参"。
1. 【科】 - (会意。从禾,从斗。“斗”的意思是“量”。合起来指衡量、分别谷子的等级品类。本义:品类,等级)。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科,程也。 、 《论语·八佾》-为力不同科。 、 《论衡·幸偶》-与此同科。 、 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巧曹》-君歌且休听我歌,我歌今与君殊科。 【组词】 科品、 科荣、 科爵
2. 【参】 -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引证】 《左传》-迁实沈于大厦,主参。 【组词】 参横月落、 参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