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1 04:31:57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04:31:57
“犬马之恋”这个词汇在中文里并不是一个常用的成语或固定短语,它可能是由“犬马”和“之恋”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狗和马之间的爱情”,但在实际使用中,这个词汇并不常见,也没有明确的定义。
由于“犬马之恋”不是一个标准的词汇,它在不同的语境下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在文学作品中,它可能被用来象征某种不可能或不正常的爱情关系。在口语中,如果有人提到“犬马之恋”,可能是在开玩笑或者用一种夸张的方式描述某种非常规的情感关系。
由于“犬马之恋”不是一个常用词汇,以下例句可能需要创造性的解释:
同义词:异类之恋、非常规爱情 反义词:正常恋爱、传统爱情
“犬马之恋”这个词汇可能是现代创造的,没有明确的词源和历史演变记录。
在某些文化中,动物之间的关系可能被用作比喻,来描述人类之间的某种特殊关系。然而,“犬马之恋”作为一个词汇,并没有广泛的文化或社会背景支持。
提到“犬马之恋”,可能会引起人们对于非常规、荒诞或不可能的爱情的联想,这种联想可能会带有一定的幽默感或讽刺意味。
由于这个词汇不常见,个人应用的例子可能较少。如果有人在生活中使用这个词汇,可能是为了描述某种非常特殊的、不寻常的情感关系。
在创作中,可以将“犬马之恋”作为一个象征,用来表达某种超越常规的爱情故事,或者用它来讽刺某种不合理的情感关系。
由于“犬马之恋”不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它可能不会引起特定的视觉或听觉联想。如果要在视觉艺术或音乐中表达这个概念,可能需要创造性的解释和表现。
在其他语言或文化中,可能没有直接对应“犬马之恋”的词汇,但如果要表达类似的概念,可能需要使用比喻或象征性的表达方式。
“犬马之恋”作为一个词汇,虽然在语言中不常见,但它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视角来探讨非常规和象征性的爱情表达。在语言学习和表达中,了解和探索这样的非常规词汇可以帮助我们更丰富地理解和使用语言。
矧匹夫之安土,邈投身于镐京。犹犬马之恋主,窃讬慕于阙庭。
虽两露之恩,幽遐必被,而~,亲近为荣。
1.
【犬】
(象形。“犬”是汉字部首之一。本义:狗)。
同本义。古时特指大狗,后来犬、狗通名。
【引证】
《说文》-犬,狗之有县蹏者也。象形。孔子曰:视犬之字如画狗也。 、 《礼记·曲礼》。疏:“大者为犬,小者为狗。”-效犬者,左牵之。 、 《礼记·月令》-食麻与犬。 、 《洪范五行传》-时则有犬祸。 、 《聊斋志异·狼三则》-犬坐于前。
【组词】
牧羊犬;猎犬;警犬;玩赏犬;挽曳犬;皮肉用犬;犬羊、 犬马、 犬人、 犬服
2.
【马】
(象形。早期金文字形,象马眼、马鬃、马尾之形。“马”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家畜名)。
单蹄食草大型哺乳动物 。史前即为人类所驯化,用作驮畜、挽畜和乘骑;它和其他现存的马属和马科动物的区别是尾毛和鬃毛长,后腿飞节内下方有一块胼胝,还有一些非固定特征(如体型较大,蹄子较大,颈稍呈弓形,头小,耳短)。
【引证】
韩愈《马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组词】
马伯乐、 马首、 马牌子、 马曹、 马圈、 马祭、 马绊、 马褐、 马祸、 马图
3.
【之】
(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 《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如语焉而未之然。
4.
【恋】
(形声。本义:留恋,依依不舍)。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孌,慕也。字亦作戀。 、 《易·小畜·子夏传》-有孚恋如思也。 、 晋·陶潜《归田园居五首》-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组词】
贪恋、 眷恋、 依恋、 恋土、 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