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1 07:02:4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07:02:43
死者生前依法处理遗产或其他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人所立遗嘱不需要他人同意即有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均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
【遗】
(形声。从辵(chuò),贵声。本义:遗失)。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遗,亡也。 、 《释言》-遗,离也。 、 《易·泰》-不遐遗。 、 《左伟·成公十六年》。注:“失也。”-君惟不遗德刑。 、 《列子·说符》。注:“弃也。”-得人遗契者。 、 汉·贾谊《过秦论》-亡矢遗镞。 、 《后汉书·列女传》-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 、 唐·韩愈《师说》-小学而大遗。 、 唐·韩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行若遗。
【组词】
遗簪坠屡、 遗佚、 遗逸、 遗宝、 遗简
2.
【嘱】
(形声。从口,属声。本义:嘱托,叮嘱)。
同本义。
【引证】
晋·干宝《搜神记》-去时嘱我。 、 《聊斋志异·促织》-嘱学使俾入邑庠。(嘱咐考试官让成名进县学学习。学使,提督学政即学台,是专管教育和考试的官。俾,使。邑庠,县学,庠,学校。)
【组词】
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