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30 20:23:3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20:23:38
旧指私人编撰的史书稗官野史|人间野史亦堪传。
1.
【野】
(形声。从里,予声。《尔雅·释言》:“里,邑也。”本义:郊外;野外)。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野,郊外也。 、 《说文》。段注-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 、 《易·坤》-龙战于野。 、 《书·牧誓》-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 《诗·豳风·七月》-七月在野。 、 《周礼》。注:“谓一百里以外三等采地之中。”-体国经野。 、 柳宗元《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 、 《后汉书·列女传》-捐金于野。 、 《乐府诗集·杂歌谣辞·敕勒歌》-野茫茫。 、 明·魏禧《大铁椎传》-光照旷野。
【组词】
野外、 野生;野渡
2.
【史】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放简策的容器,下面是手。合起来表示掌管文书记录。本义:史官)。
古官名。职别各异。
【引证】
《说文》。按,周官有大史、小史、闪史、外史、御史、女史。其属又各有府史、胥徒史,主造文书者亦称史。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史,记事者也。 、 《书·酒诰》。郑注:“大史内史。”-矧大史友内史友。 、 《易·巽》-用史巫纷若。 、 《礼记·聘礼记》-辞多则史。 、 《礼记·曲礼》-史载笔。 、 《谷梁传·宣公二年》-史狐书贼。 、 《礼记·玉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