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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九州"之一。在荆山﹑衡山之间『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相当于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粤的一部分;汉末以后辖境渐小。东晋定治江陵(现属湖北),为当时及南朝长江中游重镇。明清置府,后废; 唐韩朝宗曾任荆州长史,为时人所推重,称韩荆州。见唐李白《与韩荆州书》◇因以"荆州"称己所推重之士。
1. 【荆】 - (形声。从艸,刑声。本义:一种灌木)。 - 灌木名。又名楚。 【引证】 《说文》-荆,楚木也。 、 《汉书·郊祀志》。注:“作幡柄也。”-以牡荆书幡。 、 《广州记》-白刑堪为履。
2. 【州】 - (会意。甲骨文字形,两边的曲折线象河流,中间象水中的陆地。“州”是“洲”的本字。小篆字形象两个“川”字相重合。本义:水中的陆地)。 - 同本义 同: 洲 【引证】 《说文》-水中可居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