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1 15:12:1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15:12:13
古代杀牲以血涂随军的迁庙之主与社主。
1.
【衅】
(会意。从爨省,爨(cuàn),灶。从酉(yǒu),与酒有关,表祭祀。分,表示分布。合起来表杀牲以祭。本义:古代血祭新制的器物。杀牲,用其血涂于器物缝隙中来祭祀)。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釁,血祭也。 、 《周礼·大祝》。注:“谓荐血也。”-隋衅。 、 《周礼·小祝》-大师掌衅祈号祝。 、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不以累臣衅鼓。 、 《礼记·乐记》-车甲衅而藏之府库。 、 《孟子》-将以衅钟。 、 《吕氏春秋·慎大》-衅鼓旗甲兵。 、 《管子·小问》。注:“杀牲以血浇落于社曰衅社。”-桓公践位,令衅社塞祷。 、 《韩非子》-缚之,杀以衅鼓。
【组词】
衅宝镇及宝器;衅钟;衅宝刀;衅社、 衅鼓
2.
【主】
件,桩。
【引证】
《儒林外史》-放着这样一主大财不会发,岂不是如入宝山空手回。
灌入 同: 注
【引证】
《荀子》-主量必平,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