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1 01:51:12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01:51:12
遗忘和差错。
1.
【遗】
(形声。从辵(chuò),贵声。本义:遗失)。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遗,亡也。 、 《释言》-遗,离也。 、 《易·泰》-不遐遗。 、 《左伟·成公十六年》。注:“失也。”-君惟不遗德刑。 、 《列子·说符》。注:“弃也。”-得人遗契者。 、 汉·贾谊《过秦论》-亡矢遗镞。 、 《后汉书·列女传》-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 、 唐·韩愈《师说》-小学而大遗。 、 唐·韩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行若遗。
【组词】
遗簪坠屡、 遗佚、 遗逸、 遗宝、 遗简
2.
【舛】
(会意。小篆字形,是两只方向相反的脚,合起来表示相违背的意思。本义:相违背,颠倒)。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段注:“谓人与人相对而休也,相背,犹相对也。”-舛,对卧也。 、 贾谊《治安策》-本末舛逆。 、 《汉书·扬雄传》-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
【组词】
舛驰、 舛令、 舛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