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1 13:50:16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13:50:16
1.谓处以杖刑。
1. 【科】 - (会意。从禾,从斗。“斗”的意思是“量”。合起来指衡量、分别谷子的等级品类。本义:品类,等级)。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科,程也。 、 《论语·八佾》-为力不同科。 、 《论衡·幸偶》-与此同科。 、 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巧曹》-君歌且休听我歌,我歌今与君殊科。 【组词】 科品、 科荣、 科爵
2. 【杖】 - (形声。从木,丈声。本义:执;持)。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杖,持也。 、 《书·牧誓》-王左杖黄钺。 、 《汉书·韩信传》-杖剑从之。 、 《汉书·武帝纪》-杖斧。 【组词】 杖斧、 杖楫、 杖斧之臣、 杖策、 杖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