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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2.赐给玉玦。表示优宠。
1.
【赐】
(形声。从贝,易声。从“贝”,表示与钱财有关。本义:赏赐)。
给予;上给予下。
【引证】
《说文》-赐,予也。 、 《正字通》-上予下曰赐。 、 《礼记·曲礼》-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 、 《乐府诗集·木兰诗》-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 、 刘向《列女传·赵将括母》-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尽以与军吏、士大夫。 、 《左传》-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
【组词】
赐光、 赐环、 赐第、 赐田、 赐官
2.
【玦】
(形声。从玉,夬(guài)声。本义:环形而有缺口的佩玉)。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玦,佩玉也。 、 《左传·闵公二年》。注:“如环而缺不连。”-金寒玦离。 、 《汉书·五行志》。注:“半环曰玦。”-佩之金玦。 、 《楚辞·湘中》-捐吾玦兮湘中。 、 《荀子·大略》-绝人以玦,还人以环。